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99
  • Tax100会员 33280
查看: 412|回复: 0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解一下~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3-5-24 03: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延庆税务
标题: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解一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4OTA2NQ==&mid=2457501747&idx=1&sn=a72d04098abeb8ed66377925f58816ac&chksm=8c3b8cd5bb4c05c3673916aecce4447c998ce71c7a900bdfab0acaae456137efb3e03f16340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23 16:42
二维码: -

阳阳爱培训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关注残疾人就业,帮助特殊困难群体-跟随阳阳一起来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费主体
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
征收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是否在征缴范围要看登记注册类型,以下登记注册类型不在征缴范围:(港滦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外资个体。
计费依据及公式
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优惠政策
1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 (含) 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 (含) 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向本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来源:北京延庆税务


推荐阅读

?收藏!不只专票,这些凭证也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阳阳爱培训】小规模纳税人网上开具发票操作指南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全知道
684_168487082365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