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67
  • Tax100会员 33283
查看: 668|回复: 0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穗国税发〔2010〕5号 关于调整我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6-18 10: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ffggzs/2018-07/05/content_614820f247844bc09ed8c83a23d44f4f.shtml
发文单位: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穗国税发〔2010〕5号
文件名: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穗国税发〔2010〕5号 关于调整我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1-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调整我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穗国税发〔2010〕5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8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