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349
Tax100会员
32555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安徽
›
实用!4个企业所得税汇算热点问题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88
|
回复:
0
实用!4个企业所得税汇算热点问题
[复制链接]
安徽政策君
安徽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0819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0819
发消息
2023-5-20 04: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铜陵税务
标题:
实用!4个企业所得税汇算热点问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E5NjUxMg==&mid=2651187514&idx=3&sn=e07e9dccdbb520518d7e4c1186741c4e&chksm=803bf635b74c7f235020aa473fed103170bafd216c92d3bf89e60a869839c7d252baaf44279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19 16:48
二维码:
-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还没有完成的需要尽快完成了。我们整理了常见的4个热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一般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 “一键零申报”这三个申报入口有什么区别呢?
答:
三者区别如下:
?一般企业入口
适合于所有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填报。
?小型微利企业入口
适用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纳税人填报,可减少填报收入、支出明细表及期间费用表。
2022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其中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一键零申报入口
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①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总机构,也就是企业税务登记中的“总分机构类型”为“非总分机构”;
②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的主表中数据项均为0或空;
③非资格类企业(资格类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组织等)。
2
纳税人进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界面后,在填报《基础信息表》的时候就会发现有些项目会自动带出信息,这是怎么回事呢?
答:
为了方便纳税人,网报系统《基础信息表》自动为纳税人调取国民经济行业、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等数据;同时网报系统还嵌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等名单,在纳税人填报时自动带出证书编号、发证时间等信息,纳税人仅需要核对信息是否正确即可。
除此之外,网报系统还会自动带出可结转扣除事项数据,例如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以前年度结转亏损额等,纳税人若对数据有疑问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3
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如何填报享受加计扣除呢?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纳税人需根据购置资产的单价选择填报《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单价小于等于500万元的,填报第11.1行次,资产单价大于500万元的填报第12.4行次。
同时还需填报《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30.2行次“2.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享受100%加计扣除。
4
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加计扣除比例怎么填?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符合上述文件的纳税人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
四季度研发费用有两种计算方法,纳税人可自行选择
。
1.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举个例子:
若A企业2022年5月份成立,全年发生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实际支出30万元:
选择第一种方法时,四季度研发费用为30万元,全年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为70*75%+30*100%=82.5万元;
选择第二种方法时,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为3个月,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为8个月,四季度研发费用等于3/8*100=37.5万元,全年研发费加计扣除额为62.5*75%+37.5*100%=84.375万元。
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报《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50行选择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你的“分享、点赞、在看”我都喜欢!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江西
大家聊税
江西
广西
浙江
上海
河北
浙江
辽宁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