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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秒懂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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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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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9 06: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四川税务
标题: 政策秒懂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MzMjY1Nw==&mid=2650855185&idx=1&sn=5af525efa428564a98080c13197b828f&chksm=bd38268f8a4faf997ffa718a91300a16b8db8eaa25ac615caf7a14e2b9e619d33d896c16850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18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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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如何选择?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


  •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2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温馨提示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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