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844
Tax100会员
33661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关联申报“易”起来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532
|
回复:
0
关联申报“易”起来
[复制链接]
广东政策君
广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42409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积分
42409
发消息
2023-5-19 03: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关联申报“易”起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608111&idx=4&sn=a9353fd74967d1134aee85598c79a53a&chksm=f950ee8dce27679b685677fdaf00fef43ab73e5632fc4cd09d3944efd242abc6c564d171930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18 18:27
二维码:
-
又到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期啦,需要进行关联申报的企业,不要忘记在2023年5月31日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哦!
穗穗,什么是关联申报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应当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以下简称“关联申报表”):
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
3、企业年度内虽然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只填报关联申报表中的《报告企业信息表》和国别报告的6张表。
怎么判断是否构成关联方呀?
根据42号公告第二条规定,关联关系主要有股权关系、资金借贷关系、特许权关系、购销和劳务关系、任命或委派关系、亲属关系以及实质关系七种。仅因国家持股或者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存在本公告第二条第(一)至(五)项关系的,不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 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1〕69号)的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一方通过合同或其他形式能够控制另一方的相关活动并因此享有回报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申报可以申请延期吗?
企业在5月31日前报送关联申报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延期申报。
关联申报表的填写会不会很复杂很困难呀?
那你可不用担心!为了便利纳税人办税,广州市税务局开发了关联业务往来“申报易”工具,帮助企业从自身财务核算软件中抓取关联业务往来数据,通过数字智能匹配技术,为企业预填关联申报表,纳税人对生成的关联申报表进行复核修正,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关联申报表。“申报易”工具的打开地址:http://118.178.242.249:8119。企业在使用“申报易”工具遇到问题时,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哇,听上去很厉害!填写好后我们是在哪里报送呀?
可以使用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或者直接到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为了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建议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进行申报。如果纳税人需要更正已提交给税务机关的关联申报表,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大家一定要按时进行报送哦~
谢谢穗穗~我也要与公司其他同事一起多加学习相关知识,请问我们可以查看什么政策文件呀?
关联申报主要可参考以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及其解读。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填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6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温馨提示】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注意事项】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
【实用攻略】新功能上线!职工医保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费可在“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上办理啦!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江苏
涉税专题
内蒙古
江西
湖南
法律法规
广西
浙江
广东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