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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阶段性政策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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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5-17 01: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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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宁河税务
标题:
【政策解读】企业所得税阶段性政策解读(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MzNDE4Nw==&mid=2650231051&idx=1&sn=74265a3c636255c60e623898a4ffb861&chksm=88b2490fbfc5c019bb75c579a433307c269b41466f9a58aaf02fb29d628097ec019a35e55e5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16 17:09
二维码:
-
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读
2022年底已执行到期政策
01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02
中小微企业购置设备按照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03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0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
? 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022年度汇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00%。
? 其他企业:
2022年度汇缴,根据不同时间节点,适用不同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2022.01.01-2022.09.3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
●2022.10.01-2022.12.3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00%。
政策依据
供稿:宁河税务所得税科
制作:宁河税务纳税服务中心
编发:天津宁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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