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98
  • Tax100会员 33584
查看: 610|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967
2020-6-18 10: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7-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联合发文已经联合发文的相关部门同意。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内容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级以下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涉及国税地税机构名称变更的,按照修改前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内容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需要修改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1 关于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代征工会经费的通知 2006年11月21日 冀地税发〔1995〕38号 首段中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对市直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统一由唐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代收。
首段中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对市直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山市税务局负责代收。
2 全文中“地税机关”的内容 修改为“税务机关
3 全文中“主管地税分局”的内容 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
4 全文中“市地税局”的内容 修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附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