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306
  • Tax100会员 33220
查看: 225|回复: 0

@缓缴单位 记得5月底前补缴享受缓缴的医疗保险费哦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3-5-16 13: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庆税务
标题: @缓缴单位 记得5月底前补缴享受缓缴的医疗保险费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NjI4MjczNw==&mid=2649519752&idx=3&sn=fcf6459ed3c710748a5c77f62d89101e&chksm=f06a0b16c71d820059d4cfbbbc46dea9e0381a8c1b8fc371a1c921c985dd418efdaf3b322dc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15 15:35
二维码: -
根据国家、省和市相关政策,我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享受2022年7月至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缓缴政策。缓缴的保费,最迟应于2023年5月底前补缴完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尚未缴纳2022年7月至12月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的缓缴单位,请按照相关征管规定在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相关属期费款的申报。
二、缓缴单位逾期缴纳上述缓缴保费的,将自2023年6月1日起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三、如缓缴单位逾期未缴纳上述缓缴保费,因欠费超过3个月,将被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
  大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979_168421382313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