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02
  • Tax100会员 33681
查看: 126|回复: 0

公告发布!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7257
2023-5-12 20: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平凉税务
标题: 公告发布!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QxMDc1MQ==&mid=2649099117&idx=2&sn=3fcea0c46d5a1b457ca10da369b30d98&chksm=be85d0bd89f259abf3dde378347181346a6371b210c07c4559de8bfa0cd9c35b3b6bb933eb7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11 15:05
二维码: -
点击上方“蓝字”,轻松关注我们


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年第14号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5月8日
编辑设计:甘肃税务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153_168389434911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