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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12366热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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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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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12 15: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税务
标题: 【实用】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12366热点回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5OTgyMQ==&mid=2653466723&idx=1&sn=70a3949cf7772eb99d2b8bc4b4706f66&chksm=8431fd41b3467457e16115316676381a3fd7056fb7498be0ac5d7ac9bbe6ed18ac0b71fc86a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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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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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
热点梳理


问答来啦
最近,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三批措施的通知》(沪税发〔2023〕47号),其中提到要规范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操作流程,充分释放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红利。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变更操作,近期申税小微就整理了电话中关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12366如何回复的吧!

1.
我是一家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的原户主,现正在办理变更经营者,请问变更后原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还可以沿用吗?
答: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原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前,按照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规定清税。
经营者变更之后,定期定额予以保留。新经营者应缴税款从原经营者清税的次日起延续。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当中,未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在税款属期结束后,通过更正申报方式补充申报缴纳当期税款。如果原经营者清税时点在税款属期最后一日,已完整缴纳整个属期税款,新经营者自下一个税款属期开始正常申报纳税。

2.
我是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在完成经营者变更后,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延续?
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后,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延续,税控设备在完成数据同步后可继续使用。

3.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如果发生变更,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已办理过信息确认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经营者的,原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即中止。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新经营者需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税款协议等后续事项。

4.
我想申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请问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个体工商户提出变更经营者申请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变更双方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二)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未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应同时缴销原《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正本、副本)。
经办人已经在税务机关完成实名采集的,无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在完成实名验证后即可以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5.
我近期想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请问大概需要多久办结变更程序?
答:对申请变更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机关即时办结变更程序:(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未领用发票或者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不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的。
不符合上述即时办结条件的,税务机关参照税务注销一般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未缴销发票、未结清税款、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或者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税务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具体事项并予以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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