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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更正申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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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5-9 00: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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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更正申报操作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58952&idx=1&sn=d641e5441e58416cc37a1e22b8902799&chksm=803f23bbb748aaadb4dd6cf76e6ae877b6886e53b6bd190d7e7a23d37f53996ad173a7ac628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08 16:38
二维码: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期已过半。最近,税务部门发现汇算申报时不少纳税人报送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存在申报错误的情况。
你知道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以及如何更正申报吗?别担心!今天小编就一次给您讲清楚!
政策要点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小问答
1.我的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
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但不按照老人人数累计享受扣除金额。
2.我有兄弟姐妹共3人,每人每月都可以按最高限额1000元扣除吗?
答:
不可以。3人需要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我有一个姐姐,但她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我是否能够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
答:
不可以。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手机端更正申报操作方法
步骤一:查看填报记录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填报记录】中,选择查询年度2022,点击查看下方“赡养老人”扣除信息填报记录。
步骤二:更正错误填报信息
打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点击下方【修改】按钮,根据实际情况修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方式、分摊方式、被赡养人信息及基本信息。
注意:
在【
修改
分摊方式】中,可更正是否独生子女、分摊方式以及本年度月扣除金额等信息。
另外,若需直接作废之前填报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打开的填报记录界面,点击左下角【作废】按钮,跳出提示信息后再次点击【作废】即可作废往期填报信息。
步骤三:更正对应年度汇算申报
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询往期汇算申报记录,在弹出的【请选择申报年度】界面选择需更正的年度。
点击“申报记录”下方【更正】按钮,选择【更正年度自行申报】,进入标准申报页面。重新确认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更正申报。若更正后产生补缴税款、滞纳金,也请按提示缴纳,避免影响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来源:连云区税务局
审稿:连云港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编发:连云港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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