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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模式)的收入来源中是否可以包括土地出让金,是当前各地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2022年3月8日发布的《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2〕6号)以及广西、福建、江苏等省发布的关于EOD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财政资金的支持进行了禁止性规定,即,对于EOD项目,除规范的PPP项目外,不涉及运营期间政府付费,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税收、预期新增财政收入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当然,目前这个规定也仅是适用于申报金融支持库的项目,并非对全部的EOD项目而言。但是从此文件可以看出,我国对于EOD模式实现实体产业足额反哺的政策导向已经越来越明显,各地在谋划EOD项目时,应密切关注国家EOD模式政策的实时变化。
EOD模式强调的是关联产业的反哺逻辑,此处的产业是指有经营性收益的产业,而不是以“征拆”和“通平”为内核的土地收储活动,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也不能被认定为产业收入。如果项目中的收入来源大部分来自于财政资金(尤其是土地出让金),那么,EOD模式的本质将被颠覆,此时将很可能被认定为“以EOD模式之名、行财政兜底之实”。
目前,我国很多EOD项目都是处于此种状态——在项目中,经营性收入仅占很小部分,绝大部分仍然来自于土地出让金的反哺或者返还。当前国家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简称“隐性债务”)的认定标准尚不明晰,若项目大部分需要财政资金(尤其是预期土地出让金)的支付,将可能被认定为增加隐性债务。
EOD项目有哪些合规的收益来源?
按照国办发〔2021〕40号规定,结合EOD模式项目实际收益来源情况,可将EOD模式项目收益来源分为经营性资源收益、土地增值收益、政策性奖补资金收益三类。
经营性资源类收益是什么,分多少种?
经营性资源收益是指对运营维护自然资源资产直接所得的收益,可分为三类:
(1)项目+产业: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项目+产业”收益可分以下几类:
(1)土地使用收益;
(2)草原资源使用收益;
(3)森林资源使用收益;
(4)海域资源使用收益;
(5)矿权使用收益;
(6)自主发展产业收益。
(2)项目+碳汇: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
(3)项目+资源: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土地资源相关收益?
(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的土地即国有土地,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土地采取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为集体土地。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有偿取得可以通过出让(招拍挂、协议出让)、作价出资、租赁的方式取得。农用地需要通过批准、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使用。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内容,社会资本将修复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并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相关产业发展,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同时根据现有国家、省级关于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相关规定,经政府批准的土地指标可以通过交易(调剂)获得收益。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矿业资源相关收益?
我国的矿业资源归国家所有,不因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出让和转让的方式获取矿业资源。出让的方式是指登记管理机关以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等方式向矿业权申请人授予矿业权。转让的方式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重组改制等,受到严格限制。
取得矿业资源后,社会资本可通过使用探矿权和采矿权取得相应的收益。探矿权是指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等,主管部门不得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采矿权是可以依法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并自行销售矿产品实现收益。
我国的草场资源相关权属什么样?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草场资源相关权属收益?
我国的草场资源归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如下三种方式获取草场资源:(1)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单位和个人流转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有偿使用:(2)集体所有的草原采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3)社会资本也可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承包方转让、租赁、合作等方式获取草原承包经营权,并依法进行登记获得草原承包经营权利证明。
取得草场资源后,社会资本可利用草原资源发展草牧相关产业获得收益。
我国的森林资源相关权属什么样?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森林资源收益?
我国的森林资源归属国家和集体所有。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获取森林资源: (1)国有森林资源:实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社会资本可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的使用权;(2)集体森林资源: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可以依法流转。
取得森林资源后,社会资本可通过商品林和公益林两种方式取得相应的收益。商品林方面,社会资本可依法获取经营权、收益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通过出售林木、发展林产品加工业等多种方式实现收益。公益林则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社会资本享有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权利也可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
我国的海域资源相关权属什么样?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海域资源收益?
我国的海域资源相关权归属国家所有。
社会资本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获取海域资源:(1)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海意向人的,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
取得海域资源后,社会资本可收益方式主要包括如下两种:(1)使用金: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缴纳海域使用金;(2)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权人可在填海项目竣工验收后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自主发展产业相关收益?
社会资本可在实施生态环保项目的同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危废跨区域转移、再生资源回收等项目,建设环保、危废、资源回收设施项目,提供节能、危废跨区域转移及处置、资源回收及利用等服务并获得相应收益,包括:
(1)合同能源管理: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节能服务费或能源托管费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社会资本)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2)危废跨区转移:按照“谁输出、谁补偿,谁接受、谁受偿”的原则,由移出地对跨区域处置的固(危)废以资金的形式向接收地进行补偿。
(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通过回收和加工处理被回收的废旧物资中仍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
(4)特许经营权:政府发起的传统特许经营(六部委25号令),主要是公共设施;政府发起的新型特许经营,主要是广告、河沙开采、文化IP等;企业间创立的特许经营,如园区污水。
(5)其他。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碳汇相关收益?
社会资本可通过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从而在生态保护修复中获得收益。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即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土地指标交易相关收益?
在社会资本将修复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并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相关产业发展,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同时根据现有国家、省级关于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相关规定,经政府批准的土地指标可以通过交易(调剂))获得收益。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水权交易相关收益?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社会资本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水权交易收益:
(1)社会资本通过实施生态环保项目,产出可供市场交易的水资源,并通过将该类水资源转化成为可供区域水权交易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方式,实现增量水权控制指标交易收益.
(2)社会资本作为获得取水权的单位,通过措施节约水资源,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获取水权交易收益。
(3)社会资本通过实施生态环保项目中的灌区节水综合改造工程,将结余的农业灌溉水权通过政府回购的方式实现水权交易收益。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排污权交易相关收益?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经核定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污权实行有偿使用制,即排污单位依法通过核定或者交易等渠道取得排污权指标,且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社会资本可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措施后,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或者采取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包括破产、关停)等减排措施后不再排放主要污染物,从而形成富余排污权。社会资本可在交易市场将富余排污权出售。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用能权交易相关收益?
用能权是指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的前提下,用能单位经核发或者交易取得的,允许其使用的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权利。用能权采用初始免费用能和超限额有偿使用制。
社会资本可通过实施生态环保项目,将产出的与项目有关的清洁转换成可供政府方分配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通过政府方购买该等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取得收益,或在初始分配的免费用能范围内,通过提高能源利用率将结余的年度用能指标交易并获取相关收益。
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配套土地增值相关收益?
土地增值收益是指匹配一定的经营性土地收益作为反哺社会资本项目收益的来源。
土地增值收益,尤其是土地一级开发收益还款被视为地方政府隐性负债主要来源之一,EOD模式项目应尽量避免通过土地一级开发增值收益分成的方式获得收益,可通过前期配置土地,后期通过生态环保项目的实施带动土地升值的方式获取收益。
我国的纵向生态补偿收益机制开展情况怎么样?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相关收益?
纵向生态补偿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偿,主要通过财政纵向转移支付的方式开展。目前我国所出台的有关生态补偿的规定多属于纵向生态补偿范畴。社会资本可通过财政支付转移或市场交易的方式获取相关收益。
我国的横向生态补偿收益机制开展情况怎么样?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相关收益?
横向生态补偿是指经济与生态关系密切的区域之间,由现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生态收益区向生态保护区支付一定的资金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的补偿,目的是调节和平衡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生态利益关系。
社会资本可通过实施生态横向补偿协议内的生态环保项目间接获取生态权益受益方所支付的用于横向生态补偿的项目资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以及专项奖励资金和定额补助资金专项资金。
我国政府购买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开展情况怎么样?EOD模式项目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获取相关收益?
2021年财政部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知,规定了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范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具体包括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服务、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废弃物处理服务、环境保护舆情监控服务、环境保护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等7类项目。《目录》明确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可按规定逐步实施购买服务。同时,在财政部已批复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继续执行。财政部已反馈意见、但尚未批复的部门指导性目录建议,参照《目录》调整并报财政部备案后执行。对于未向财政部报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议的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在《目录》范围内编制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报财政部备案后,编制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增加第四级目录。
社会资本可通过为政府提供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服务、碳汇监测与评估服务、废弃物处理服务、环境保护舆情监控服务、环境保护成果交流与管理服务、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等7类服务,获取收益。
来源:网络综合
产融公会 & 启金智库 已经连续在成都、郑州、上海、广州、南京、昆明、苏州等地举办了十五期城镇化投融资高级研修班,得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投企业、地方国资、基建央企、金融机构、施工企业和地产商等多领域专业人士的高度认可。2023年5月12-14日 产融公会 & 启金智库 将在 武汉 举办 城镇化投融资高级研修班(第十六期)《平台转型、盘活存量、EOD模式、项目谋划、银行融资、债券融资、县域融资创新实务和案例》,特邀6位行业一线实战型专家主讲实操经验与案例,本课程适合在城镇化投融资领域相关机构工作的各方面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政、发改、住建、行业部门、地方国企等属地机构,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商、上市公司、产业投资者、投资运营商等投资机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保理、股权基金等金融机构,法律、工程咨询、投融资咨询、管理咨询、审计等专业机构。
【课程提纲】
第一讲: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重组整合、转型发展和产业培育创新要点与案例
(时间:5月12日上午09:00-12:00)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现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
一、“人产城”融合发展理念
二、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三、发挥产业培育功能
第二讲:综合性片区开发、盘活存量资产和公募REITs的要点与案例
(时间:5月12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罗桂连,[产融公会]城镇化投融资学友会班主任,现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
一、综合性片区开发
二、盘活存量资产
三、公募REITs
第三讲:新政下EOD(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项目)合规运作、风险防范及投融资模式实操与落地案例
(时间:5月13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林正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财政部金融专家,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中至远集团总裁。
一、EOD项目政策要点解析
二、EOD操作要点解析
1. EOD核心理念
(1)EOD的基础、支撑与载体
(2)EOD核心要点:融合+一体+反哺
2. EOD生态环境的七大类与十五小类
3. EOD的三项反哺产业分类及细分行业
4. EOD模式下E与D关联的合规性分析
5. EOD收益逻辑—水、砂、林、产、地、财
6. EOD项目8大主要收益来源
7. EOD项目的回报模式及回报来源组合
8. EOD项目开展的三个阶段
9. EOD项目三大落地方式
10. EOD的“五位一体”和“三个内涵”
11. EOD子项目数量及生态项目与产业项目的占比分析
12. EOD市场化运作模式解析(授权+模式的优势及详解)
13. EOD项目预期收益、支出及资金平衡方案策划要点
14. EOD项目财务测算与效益分析要点
三、EOD实务操作与案例解析
1. 国内首个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EOD项目(环境治理+生态产业开发一体化发展)
2. 云南滇中新区小哨国际新城水生态环境建设及综合开发利用EOD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治理+生态友好产业开发一体化发展)
3. 240亿元投资的三峡集团首个EOD国家级试点项目(环境治理+文旅开发一体化发展)
4. 荒漠化治理—内蒙古阿拉善黄河西岸阻沙入黄与治沙产业融合(国家第二批试点)-生态治理+清洁能源一体化开发
5. 江苏打造涵盖20万吨全地下水质净化厂的试点项目(环境治理+循环产业一体化发展)
6. 山东日照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与产业开发国家级试点项目(环境治理+乡村振兴一体化发展)
7. 涪江遂宁主城区段环境综合整治+城乡一体化融合开发EOD国家试点项目
8. 农业产业项目反哺环保工程的蓝靛果EOD国家示范项目(环境治理+农业开发一体化发展)
9. 江苏省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的国家示范项目(环境治理+产业开发一体化发展)
10. 基于EOD视角的矿山生态修复
(1)结合农旅融合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
(2)结合新型城镇化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
(3)阜新市“百年国际赛道城废弃矿区综合治理”EOD国家试点项目分享
11. EOD“指标”交易模式的应用
(1)应用场景介绍(土地指标、林票、地票、水权、排污权、碳汇权等)
(2)垦造水田指标交易—大湾区发展背景下的政策要点
(3)“增减挂钩、占补平衡”项目的优势
(4)“增减挂钩、占补平衡”与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融合的路径
(5)需关注的问题及特性
12. 案例总结:正外部效益转化为内部效益转化机制的合规性及可行性安排
四、EOD申报试点项目及入库项目的要点解读
1. 试点项目的特点
(1)申报评分情况
(2)试点项目地域分布情况
(3)生态环境项目的主要类型
(4)产业反哺项目的类型及特点
(5)试点申报金额及环办科财[2022]6号文的新要求
(6)试点贷款的主体及特征
(7)申报实施主体及未来发展趋势
2. 申报流程
(1)申报步骤:申报+评审+实施
(2)申报材料:一案一表一单一函(6号文)的编制要求
3. 项目申报的正负面清单
(1)行政管理机构(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的正负面清单
(2)金融管理机构(主要是国开行)的正负面清单
(3)申报实施主体的正负面清单
4. 申报总结
(1)策划先行的申报对策
(2)基于清单的申报流程
(3)40号文后非试点项目将常态化
5. 6号文后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申报条件及方案编制要点解读
五、EOD项目投融资模式
1. 六种投融资模式策划要点分析(政府专项债、ABO、投资人+EPC、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授权+投资合作、PPP模式及其组合运用)
2. EOD投融资模式策划之建议
3. EOD项目下的联合体
六、EOD项目融资要点及案例分享
1. EOD项目融资模式
2. 四大融资兑现路径机制
3. 反向委托(或反向购买)模式:一二级联动融资模式
4. 如何申报EOD并拿到融资
5. 某流域生态整治与科创小镇EOD项目一二三级联动融资模式介绍
第四讲:有效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实务要点与案例分析
(时间:5月13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蒋中松,浙江深度求索工程管理咨询总经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入库专家、IPMP项目经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国技术经济协会投融资分会理事。
一、项目策划谋划的现状与形势
(一)项目策划谋划习惯单打、单刀、单线
(二)项目策划谋划需要群策、群力、群智
二、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必要性
(二)利用公共资源策划谋划项目的可行性
三、有效利用公共资源谋划策划项目的要点与案例
(一)土地资源
1. 政策、要点与路径
2. 某综合开发案例
(二)土地指标资源
1. 政策、要点与路径
2. 某空心村整治案例
(三)河砂资源
1. 政策、要点与路径
2. 某水库建设利用河砂特许经营案例
(四)矿产资源
1. 政策、要点与路径
2. 某国有公司利用矿产资源进行百亿基础设施投资案例
(五)碳权资源
1. 政策、要点与路径
2. 某碳权资源结合项目开发案例
(六)林权资源
1. 政策、要点与路径
2. 某林权资源结合项目开发案例
(七)旅游资源
1. 政策、要点与路径
2. 某旅游资源结合项目开发案例
(八)政策资源
1. 因地制宜利用独特政策
2. 某国有公司谋划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案例
(九)其他各类资源结合项目开发要点与案例
四、答疑与交流
第五讲:银行视角下的城投融资探析
(时间:5月13日下午17:00-18:00 )
·主讲嘉宾:周老师,某银行资深从业人士。曾任银行贷审经理、支行行长、分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贷审会委员等职务,长期从银行业务经营管理实践,并致力于研究和总结,对投融资实操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和深切体会。
一、银行对城投授信审查的一般要点
二、银行对城投供应链金融审查的关注重点
三、新时代的城投融资之路
第六讲:县域城镇化建设中的投融资模式分析
(时间:5月14日上午09:00-12:00 )
·主讲嘉宾:彭亮,鼎正工程咨询副总经理。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际项目经理资格认证。
一、县域投融资发展概况
(一)县域投融资发展背景
(二)县域投融资发展现状
二、县域投融资模式分析
(一)投融资模式演变
(二)主要投融资模式
1. 政府主导
(1) 财政直投
案例1: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
(2) 地方政府债券
案例2:产业园类专项债申报
案例3:乡村振兴类专项债申报
(3) PPP 模式
(4) 特许经营模式
案例4:某市环卫一体化项目
2. 国企主导
(1) 平台公司直接融资
案例5:政策性银行融资项目
(2) 土地带公建模式
案例6:某市会展中心开发项目
(3) 投资人+EPC
案例7:某市产业新城片区开发项目
(4) F+EPC
案例8:某市文体中心项目
3. 市场主导
搭建投资基金
案例9:城市更新基金
4. 组合创新
(1) 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案例10:某市 EOD 项目申报
(2)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作
三、县域投融资相关建议
(一)县域投融资模式选择
(二)县域投融资问题解决对策
(三)项目融资策划相关建议
第七讲:城投公司评级与信用债券融资实践
(时间:5月14日下午14:00-17:00 )
·主讲嘉宾:苑老师,知名证券公司债券融资一部负责人,曾在信托、证券从业过,在债券发行领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一、城投公司评级方法
二、城投公司融资环境
三、信用债券体系概况
四、公司债券产品体系
五、企业债券产品体系
六、债务融资工具产品体系
七、答疑与互动
报名方式:
15001156573(电话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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