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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朔税快线天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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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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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8 12: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朔州税务
标题: 【关注】朔税快线天天见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MDUyMzAzNw==&mid=2247532895&idx=1&sn=1ef70fe3c0ad11e9f1b8b1566778d91d&chksm=fb35ee2dcc42673b45bb05d8ca991576cb7bffed65618a0a294203c4ba8b840321cf52c071f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04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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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
04日
星期四
阴,8到22度

朔税快线
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
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

无需走出家门,税收政策送到家。尊敬的各位纳税人,大家好!这里是朔税快线天天见!今天是2023年5月4日,星期四,朔州阴,8度到22度,空气质量良。
让我们一起了解今天的税收政策。
MAIN POINTS
本期要点
1
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税收优惠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2
党史天天读



FOCUS NEWS
本期要闻
01.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税收优惠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NEWS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因此,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部分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02.党史天天读
NEWS
2018年5月4日,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举行。习近平发表讲话指出,马克思主义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仍然要学习马克思,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继续高扬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让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人类社会美好前景不断在中国大地上生动展现出来。


当我们在责备他人时
岂不是也在间接宽容自己
以上就是我们今天的
《朔税快线》播报的全部内容
我们下期见
如果您存在相关涉税诉求或疑问,请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我们将对您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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