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78
  • Tax100会员 33125
查看: 290|回复: 0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一百七十六期(个人从单位取得的离职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6145

主题

6146

帖子

6164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164
2023-5-7 06: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一百七十六期(个人从单位取得的离职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219084&idx=1&sn=64d138606f53909e95dcda035c9ee58a&chksm=bd5408888a23819ec5021647076fceeaef6ee436c5ec8d4e45e87e20267efb8ff15e3bea8e8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5-06 17:40
二维码: -

关于离职补偿金个人所得税,小编在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
个人从单位取得的离职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西藏税务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温馨提醒: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指年平均工资。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微信号|tibettax
新浪微博|xztax
·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167_168341192006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