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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福建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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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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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7 05: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建税务
标题: 好消息!福建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zk5OTgyNQ==&mid=2651512392&idx=1&sn=87dd761489e49fcc4584d47a2c10613a&chksm=84b705f6b3c08ce064269fb2916a709efc3c1acda2a17a94563aa019127843fd7f3f93f84c6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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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06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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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费率政策是优化完善税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
为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失业保险费率怎么降?

自2015年起,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
此次,福建省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为: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2.受益对象有哪些?

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将普遍受益。
3.实施期限是多长时间?

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例:小张在甲公司工作,月工资总额为5000元。按照原失业保险总费率3%计算,甲公司每月为小张缴纳其月工资总额2%的失业保险费100元,小张每月缴纳其月工资总额1%的失业保险费50元。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后,甲公司每月只需为小张缴纳失业保险费25元,小张每月也只需缴纳失业保险费25元。
(来源:福建税务 福建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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