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14
  • Tax100会员 33406
查看: 213|回复: 0

[疯狂税客] 对税务稽查前补缴的增值税不予处罚

1241

主题

1241

帖子

1245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245
2023-4-28 16: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疯狂税客
标题: 对税务稽查前补缴的增值税不予处罚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26 08:0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MwNjUyNw==&mid=2247497762&idx=1&sn=b4e0c6231573edcb2c5df5fa2634540e&chksm=fa853052cdf2b9445de13469f6ef06409349fa143fcfee327455e8a16e14b96b3c42901e81f6#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请各位进入本公众号首页点击右上角“…“,“置顶”公众号或者设为「 ★ 」,您的「 留言 」「点赞 」「 在看 」或者「 分享 」「 收藏 」很重要疯狂税客将更加努力为您服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罚[2023]18号
案件名称:南京***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你公司接收佛山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佛山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不锈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材料有限公司开具的共3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3,217,357.37元,税额合计546,948.63元,价税合计3,764,306.00元,已被定性虚开。上述发票你公司已认证抵扣并税前列支。经查,上述发票涉及交易的真实性缺少充分的证据支持,且存在资金异常。暂无充分证据表明你公司与上述公司存在真实交易。对你公司接收虚开发票抵扣增值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名称: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2*******4R
处罚结果:对你公司在我局检查前接属地管理局通知补缴的增值税(合计207,208.07元),不再予以处罚;对你公司在我局检查期间需要补缴的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378,026.96元),处以应补缴税款0.6倍罚款计226,816.18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2023-03-22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2023-03-22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稽查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191_168267152502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