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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知识站|个税APP存在异常记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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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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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8 10: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山税务
标题: 个税汇算知识站|个税APP存在异常记录怎么办?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1NDQwMA==&mid=2651677832&idx=3&sn=74d9d8be10fec9069deb914bcf0c5ccb&chksm=811dd307b66a5a11594ec3648d03406212e2281ee1f2bd5c900b03e769e08d78b8232b9a4f0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25 15:31
二维码: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在火热进行中,许多小伙伴都会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核实一下“任职受雇信息”和“收入纳税明细”是否准确。


我有疑问:
这家扣缴单位我不认识,我信息不会被冒用了吧?
为什么我离职了还显示原扣缴单位向我发放收入,这操作有问题吗?
这几笔收入,APP显示的金额比我实际收到的多,是什么原因?

如果您发现个税APP存在类似的异常记录,不要慌,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怎样判断和应对!

在提交申诉之前,请先尝试联系扣缴义务人进行核实,并确保申诉情况属实。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
情形一:
您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您申报上月收入)。
情形二:
您与所在的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为您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
情形三:
您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是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利息、稿费、租金、中奖等收入。
情形四:
被申诉扣缴单位变更名称。
情形五:
被申诉扣缴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情形六:
取得了收入,但收入金额和申报金额有差异。
办税小tips: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的“收入”并非您实际到手收入,对工资薪金所得而言为没有减除“三险一金”等各项扣除和个税税款前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没有扣减任何费用和个税税款前的收入。且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也不包括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比如按规定可选择适用单独计税方式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等)。


若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的,您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异常记录发起申诉。
一、被任职
→→ 指系统上任职受雇信息与您的实际情况不符。
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1:曾经在职
如果是曾经在职的单位,您可在个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选择该公司,然后点击右上角【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及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
情形2:从未在职
该情形可能涉及身份信息被冒用,您可在个税 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选择该公司,然后点击右上角【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
系统操作如下:
01
登录手机个税APP,
点击“个人中心”。

02
点击“任职受雇信息”

03
选择需发起申诉的
扣缴单位

04
右上角点击“申诉”

05
选择申诉类型,填写
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二、被收入
→→ 指您的收入纳税明细中存在未实际取得的收入记录。
系统操作如下:
01
登录手机个税APP,进
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02
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
所得类型

03
选择需发起申诉的
收入纳税明细

04
右上角点击“申诉”

05
选择申诉类型,填写
补充说明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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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批量申诉:
01
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页面后,点击右上角
“批量申诉”。

02
选择申诉对象

03
点击“‘查询”

04
批量选择需发起申诉
的收入纳税明细后,
点击下一步。

05
选择申诉类型,填写
补充说明后提交。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三、被财务
指系统上当前您作为某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信息与实际不符。
您可通过个税APP对不属实的 “财务负责人”身份进行申诉。
系统操作如下:
01
登录手机个税APP,
点击“个人中心”。

02
点击“企业办税权限”

03
选择需发起申诉的企业

04
右上角点击“申诉”

05
选择申诉类型,填写
补充说明后提交。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另外如果您提交申诉之后,发现属于无需申诉的情形,可以进行撤销申诉处理。
系统操作如下:
01
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服务”。

02
进入“异议处理查询”
页面

03
选择对应申诉事项

04
点击“撤销”

05
点击“确认撤销”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诉后,税务机关将对申诉情况展开具体调查,处理结果会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反馈。您可以通过“异议处理查询”模块进行查看,。
2、切勿随意听信所谓的“退税秘笈”,误认为通过发起“异议申诉”就能使该笔收入不纳入全年综合所得,从而达到退税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若提交虚假申诉信息,将依法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若您对税务机关的反馈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往期回顾:
1. 个税汇算知识站 | 夫妻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分配?
2. 个税汇算知识站 | 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怎么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供稿:南区税务分局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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