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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税务报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篇
01
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02
扣除标准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03
扣除主体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热点问题
独生子女,且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每月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4000元吗?
不是。
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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