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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珊说税 | 担心要补税,不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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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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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7 16:4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汕尾税务
标题: 财务珊说税 | 担心要补税,不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可以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EzMDI2MQ==&mid=2664606479&idx=4&sn=6553671e7911174d25a4452f7b225df5&chksm=8b838975bcf400633fb5dd61abd49410c19f48275d823a950e06eca63a00e4d0a31f9cc0a2a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16
二维码: -


上期说到财务珊的同事们
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戳链接回顾→财务珊说税 | 大家都要办个税年度汇算吗?



谜底揭晓了
原来这几位都是
隐藏的“斜杠青年”
创收渠道多多



财务珊温馨提示
↓↓↓


那么问题来了
年度汇算要怎么办理?
如何计算?
本期视频告诉你



戳视频看看






本期重点

01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点击空白处查看政策原文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02
年度汇算具体计算公式是?

财务珊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1-20%)+稿酬所得×(1-20%)×70%
点击空白处查看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
144000元的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
300000元的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
420000元的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
660000元的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
960000元的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
45%
181920

03
办理方式有哪些?

财务珊
可以纳税人自己办理,也可以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公司代为办理。

扫码自己办理
点击空白处查看政策原文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往期回顾
财务珊说税 | 大家都要办个税年度汇算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汕尾市税务局办公室
  汕尾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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