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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税] 【20230421 每日一税】企业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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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19: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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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每日一税
标题: 【20230421 每日一税】企业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21 06:5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DgwMzk3MQ==&mid=2649680098&idx=1&sn=f2640c9209b12a50b4ffde9c9968957e&chksm=883ed70ebf495e186c67a3892929448083c84bf2ad8355913ae7324a04433efccfa84371d8cd#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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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每日一税】
企业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文/国家税务总局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289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0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官微发布《一文了解:企业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现予以全文转发,以飨诸友。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
  今天带你了解: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委托、合作、集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判定标准】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欢迎您给我留言讨论。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感谢关注,《每日一税》,为价值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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