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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全梳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别忘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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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4-18 17: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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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汇算清缴】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全梳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别忘了填写!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65547&idx=4&sn=8beac921fe9c3b43cb919df907617a8e&chksm=becf7af589b8f3e3936b74eb24d219a706e05dc79db63e7d864717d2fb884b5d037112638ef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8 13:31
二维码:
-
申税小微,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开始,我想知道我们企业在2022年购置的新设备是否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
财务小李
目前对于所有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都有对应的政策,接下来就让我为您讲解这些政策的异同及申报填写要求吧,您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判断享受哦。
申税小微
一、政策相同点
01
扣除对象相同
企业购进的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02
购进方式相同
政策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03
购置时点确认方式相同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04
留存备查资料一致
企业享受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一)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二)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三)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二、政策不同点
适用
企业
政策适用时间
单位
价值
最低折旧年限
扣除
比例
加计扣除
所有
企业
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不超过500万元
/
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
中小微企业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00万元以上
3年
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
4年、5年、10年
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
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100%加计扣除
*表中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 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三) 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三、申报填写
享受政策的企业需要将相关数据填写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1至12行相关行次
中,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在填报时,需要将单价500万元以下和单价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分开填报,填写中要注意其中的税会差异。
四、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
5.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来源:上海税务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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