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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8-5 16:11 编辑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自己办”,
不会操作?“单位办”,
错过书面确认时间?怎么办!
还有委托申报“请人办”!
什么是委托申报?
委托申报,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PART.-01
我是纳税人,如何申请委托?
有三种发起委托申请的方式供您选择,您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手机 APP 端、网页 Web 端,或者到办税服务大厅发起委托申请。
以APP端为例
第一步: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点击【办税】-【委托代理关系管理】进行建立和管理。
?第二步:选择“委托办理年度”
?第三步:填写委托信息后,核对个人信息、汇缴地、银行卡等无误,点击“确定建立”。待受托机构相关人员接受委托后,该委托生效。
小贴士: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类似, 点击【我要办税】-【委托代理关系管理】进行建立和管理。
温馨提示
1、 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的,选择委托年度后,可进入表单填写页面;使用其他证件注册的,需要选择委托年度,填写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才可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2、受托机构必须选择已开通该项服务的受托机构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3、委托管理的状态为“待对方确认”时,您可以撤销;若状态为“已生效”时,您有权终止该委托关系;若状态为“对方拒绝”时,您可以重新与其他受托机构建立委托关系;“对方申请终止”的,您可以接受或拒绝,接受的委托关系失效,拒绝的委托关系恢复。
PART.-02
我是受托方,如何办理?
01
委托管理
第一步: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后,点击【代理办税】进入【委托申报】办税菜单。(有受托机构办税授权的,才能进行委托申报)。
第二步:在【委托管理】菜单中,受托机构可以查询、受理名下的委托信息。
第三步:委托状态为“待确认”的可以进行接受操作,选择需要接受的委托记录,点击【接受委托】按钮,则委托关系生效;点击【拒绝委托】,则委托关系不生效。委托状态为“已生效”的,可以点击【终止委托】,待纳税人确认后则委托关系失效。
02
报表填报
一、添加人员
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委托人自动会在列表中存在,如果不存在,则可以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待申报人员。录入纳税人正确的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对受托机构能否为该纳税人办理委托申报进行校验,校验通过的,可以进行申报表填写与保存。
二、填写主表
注:1、报表类型默认为“标准申报”,系统不支持简易申报。
2、是否存在境外所得默认为“否”,系统不支持境外所得的汇缴申报。
3、存在受雇任职单位的,汇缴地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有多处受雇任职单位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其中一处。没有受雇任职单位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作为汇缴地。
4、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的,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以享受豁免。
5、应补/退税额小于0,选择“申请退税”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和开户行省份必填。
三、减免税事项报告
下拉选择“所得项目”,“减免事项”,根据选择的减免税事项自动匹配对应的减免性质,如实填写该所得项目下税前减免的税额。
注:存在个人所得税税前减免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在减免税额操作栏中点击【修改】打开《个人所得税减免事项报告表》,点击【添加】补充减免事项明细。
四、公益慈善捐赠扣除
填写带星号的必填项后点击保存。受赠单位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可不填写。还未取得捐赠凭证的,可不填写捐赠票据的凭证号。
注:1、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存在捐赠扣除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捐赠扣除明细表》。 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操作栏中点击【修改】打开编辑界面,点击【添加】补充捐赠扣除明细。
03
模板导入
需要导入【申报表模板】时,点击【文件生成报表】添加需要导入的文件。导入操作完成后,可在【导入结果】中查看导入结果。
04
申报更正、作废
一、申报更正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可使用申报更正功能修改已申报数据后重新申报。
选择需要更正的记录后,点击【更正】按钮,系统会弹出确认更正提示。
点击【确定】启动更正,修正报表数据后点击【报送】按钮即可重新进行申报表报送。
二、申报作废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未缴款的记录可以作废。
选择需要作废的记录后,点击【作废】按钮,系统会弹出确认作废提示。
点击【确定】按钮确定作废申报表,如果作废失败,可查看失败原因。
温馨提示:受托方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其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 END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编发:亳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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