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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周周报(4月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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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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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8 10: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通税务
标题: 12366热点问题周周报(4月第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NzcwMzU0Ng==&mid=2247547978&idx=3&sn=04a4098876f61b63932fab087f2e37aa&chksm=f9966e5fcee1e749e2a96b482b3cd63f4f1e2ad9bf9d5c4393eb7b82fb1890ffda449a4ff67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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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主要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印花税时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先进行印花税税源采集,税源采集完成后返回申报表界面,勾选印花税, “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选择“是”,“减征政策适用主体”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完成后,点击“税源信息同步”,保存申报即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通税务”公众号2022年4月5日发布的《来啦!六税两费优惠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如何申报看这里!》。




3、单位在 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单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4、单位是小型微利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为什么没有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第三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智能咨询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ite/jiangsu/index.html#/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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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级12366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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