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76
Tax100会员
3318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江苏
›
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没通过?这些要点需注意!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18
|
回复:
0
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没通过?这些要点需注意!
[复制链接]
江苏政策君
江苏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3099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30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78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3099, 距离下一级还需 65789 积分
积分
23099
发消息
2023-4-18 10: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宿迁税务
标题:
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没通过?这些要点需注意!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2Mjg4MA==&mid=2649807561&idx=1&sn=3fe16667be83206298aea38ac1f64b2d&chksm=87ac03e6b0db8af038f4aa4979f0140d61325c45518d7bb200c73a4edbbdcb88a7ae80732c7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4 17:04
二维码:
-
·
·
政策要点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022年我个人实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了15000元,为什么审核没有通过?
注意事项
个人自付金额是指
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不是参保人结算时实际支付的金额
。您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查询相关扣除的大病医疗费用支出。
同时留存以下资料备查: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并登录后下拉找到“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看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
请左右滑动查看
政策要点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021年我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我参加了教师职业进修,是否属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注意事项
纳税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
仅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
。因此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取得证书的后续年度发生的进修、学习、年审等“继续教育”均不属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填写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继续教育类型”请选择“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而不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我们公司2022年组织了职业技能培训,也颁发了结业证书,是否属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注意事项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如职业资格证书不在该目录范围内,不属于可扣除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2021年度及以后的个税汇算适用2021版目录。
您可以点击下方“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进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查询,查看取得的证书是否在目录内。
政策要点
赡养年满60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含)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均可享受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我的父母因身体原因无法赡养我的祖父母,由我承担了赡养祖父母的责任,我是否可以填写祖父母作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注意事项
父母仅指纳税人本人的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及公婆;如果父母或父母的兄弟姐妹仍在世,不得填写祖父母、外祖父母。
政策要点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己房子,跟同事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注意事项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若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都与出租方签订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我和妻子在南京工作,妻子在南京有一套婚前房产,是首套房,她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房子,我能否填写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注意事项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妻子的婚前房产视同纳税人在南京已有自有住房,因此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同时,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妻子已经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不得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编校:张 剑
审稿:朱晓永
来源:南京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云南
湖南
湖北
贵州
吉林
浙江
山西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