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申报截止日期为:
4月17日
提醒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按时申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按期)、烟叶税、环境保护税(按期)、代收代缴的车船税(按月)、土地增值税(预缴、尾盘)、印花税(按期)、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
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非代收代缴的车船税(每年12月31日前)、耕地占用税(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资源税(按次)、环境保护税(按次)、印花税(按次)、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3月1日至6月30日)、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截止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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