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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即问即答(第四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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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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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5 02: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石嘴山税务
标题: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即问即答(第四十九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OTEzMDI1Ng==&mid=2247539632&idx=4&sn=76b63ff65cdb5bc76713a61e2b3f7af5&chksm=fc19e84fcb6e615932e51b468a6f1d2efbbf9e6933f98b4b9dde6b0189d7d1029513939bfe8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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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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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热点问答(四十九)







劳务A公司为上市公司,B公司为其子公司,2020年B公司员工签订书面协议约定,3年后实际行权时,由母公司A公司发行100万股股票期权,子公司B部分员工可以以每股50元的价格购买母公司A公司股票,那么,B公司用A公司股票进行股权激励能否在B公司扣除?B公司用A公司股票进行股权激励能否在A公司扣除?




企业股权激励支出实质属于工资、薪金支出。对于用母公司股票向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属于子公司向员工支付的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时按照规定税前扣除。B公司用A公司股票进行股权激励可以在B公司扣除。但A、B公司为母、子公司,为两个独立的法人,B公司用A公司股票进行股权激励不能在A公司扣除。





(来源:石嘴山税务)
编辑:王芳 | 责编:吕冬梅 | 审核: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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