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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指引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操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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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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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5 01: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门税务
标题: 一事一指引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操作——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E5MDU5Mg==&mid=2649110697&idx=3&sn=87afc8dcf98cea58b174ff8598209bb6&chksm=87e8ae86b09f279092b572ce4b6d685ee943db4dbf6f1f1a33d15b51c1f62635afe43b1e220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4 17:16
二维码: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
首次可以在年度汇算中定额扣除了
有些宝爸宝妈可能还不清楚具体如何填报
今天小编一图一步
包您学会
1.谁能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游学营等不实:
我校没有、也不会与第三方进行任何与招生、转学、转校相关的合作。凡是以我校的名义举办“游学营”、“培训班”、“提升班”的,均是诈骗。
2.子女范围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3.扣除多少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4.起算时间
从婴幼儿出生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5.何时享受
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6.文件依据
①《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具体如何操作?“五步走”轻松搞定
第一步
进入填报界面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步
选择扣除年度
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3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步
填写扣除信息
在“基本信息”界面,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是否无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然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
  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设置扣除比例
进入设置扣除比例界面,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选择申报方式
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扣缴义务人。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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