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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堂】失业保险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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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4-14 17: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解决您在申领失业保险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现将申领过程中咨询频率较高的问题汇总解答如下:
一、在京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京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申领前参保地需为北京);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办理途径
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手机APP中“失业保险金申领”进行申请。
注:本市户籍城镇职工首次申领失业保险金,且有社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需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同时进行人工核算失业保险待遇。
三、如何判断中断就业原因
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减员时,需提交减员原因。失业保险申领系统会判断单位提交的社保减员原因,其中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等。
如单位填报社保减员原因与实际不符,可联系原单位向所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变更。如与原单位就社保减员原因存在争议,申请人可致电12348(法律援助热线)或12368(司法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四、失业待遇都含什么
1、失业保险金按缴费年限核算,领取期最长24个月。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人可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含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费不需个人缴纳,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3、失业保险待遇未领取期满就业的,未享受的年限予以保留,再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累计应享受待遇年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查询在京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通过“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中“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中查看在京保险缴纳情况。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政务服务平台,测算失业保险待遇。
六、温馨提示
1、申请失业保险金后,审核结果将于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未收到短信的,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北京人社”APP或“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
2、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审核通过之日的次月16日左右,发放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折)中。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申请人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补缴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社会保险。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处于断缴状态,社会保险的连续缴费记录会中断。
5、申请人在外省市开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账户并有缴费记录的,需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社保经办机构官网,查询个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明细,经证实最后参保地是北京的才会审核通过。
6、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出现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考入中等以上专科学校、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以及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时,应及时登录互联网平台或到失业登记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否则,申请人需退回不应领取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如不履行,申请人将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管理。
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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