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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常见问答(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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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4-14 15: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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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莆田税务
标题: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常见问答(第一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MyNjM0NA==&mid=2650129671&idx=1&sn=ea4006c3a0abf632496ab84260349576&chksm=bea692a089d11bb603b2899a042c713433939f1251e39686bae6f84f399424544b757e24d73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1 17:19
二维码: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常见问答
(第一期)
1、试点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数电票信息的查验?
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数电票信息。同时,试点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验数电票信息。
2、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之后看不到【
开票业务】模块,如何处理?
答:如未找到【开票业务】模块,请先检查当前登录身份,如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开票员可以默认使用【开票业务】,如为办税员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为其勾选数电发票业务权限。如登录人员有多身份,可通过【我的信息】-【账户中心】-【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行身份切换。如需调整办税员权限或新增开票员,可通过【用户中心】-【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来进行操作。注意:新添加的开票员需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中心】-【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页面进行确认。
3、福建省莆田市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范围如何确定?
答:自2023年3月30日起,在福建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确定。
4、试点纳税人需要用什么开票软件开具数电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认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
5、新办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哪些类型的发票?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
新办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电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数电票无需进行发票领用。
6、试点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纸质发票有何规定?
答: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其中之一开具纸质专票或纸质普票。其中,试点纳税人选择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或纸质普票,其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作废、发票缴销、发票退回、发票遗失损毁等事项仍然按照原规定和流程办理。
7、数电发票可以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吗?
答:不可以,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数电票。
8、试点纳税人销售商品开具数电发票,如果商品种类较多是否需要开具销货清单?
答:数电发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全电发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9、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冲?
答:试点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或者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红字信息确认单】,进入红字发票开具的二级首页功能页面,在主页(红字发票开具页面)-常用功能模块中点击“红字发票开具”。
10、试点纳税人,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数电票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吗?
答:不可以。数电发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如果发生开具有误的情形,需要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冲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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