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91
  • Tax100会员 33669
查看: 200|回复: 0

生产型出口企业看过来!两个期限将至!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3-4-14 13: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生产型出口企业看过来!两个期限将至!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474209&idx=2&sn=8cdc429116d8e4d0c8778226bb429486&chksm=8b4a6357bc3dea4100f12e2ada84c48b4f40d8c75d51359e6de7f6591f317a2903948e4bfbe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3 17:01
二维码: -


生产型出口企业注意了,2022年度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截止到2023年4月17日!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申请期限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

生产型出口企业赶快来看看!

申报期限规定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四条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因此,生产企业2022年度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截止到2023年4月17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九条规定,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因此,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申请期限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
接下来
一起看看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Q
单证收不齐,来不及出口退(免)税申报怎么办?
A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第四条规定: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Q
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是否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有关收汇事项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所列原因的,纳税人留存《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的,应当在合同约定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
Q
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怎么办?
A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第四条规定: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政策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翔安区税务局
编发:办公室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866_168145114512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