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793
Tax100会员
28001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浙江
›
政策丨政策速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91
|
回复:
0
政策丨政策速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啦!
[复制链接]
浙江政策君
浙江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991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9916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991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897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991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8972 积分
积分
9916
发消息
2023-4-14 11: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宁波税务
标题:
政策丨政策速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TAyNTIzNg==&mid=2650700978&idx=4&sn=2c57a8b508b855c20582a1c839719ee1&chksm=83808989b4f7009ffd53652943e96e2683c4852f2ff38637d494541f040057e98394474683a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0 17:36
二维码:
-
政策速递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啦!
缴费人
你好,听说最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出了新的优惠政策啦?
是的。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税务人员
缴费人
太好啦!我们可以继续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啦!那么具体的优惠政策是怎样的,你能和我讲讲吗?
好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人员
优惠政策一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宁波的安置比例规定为1.5%,分档减征如下图所示:
举个例子:
A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100人,安置残疾人2人,超过在职职工人数的1.5%,那么无需缴纳残保金。
B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100人,安置残疾人1人,残疾人安置比例1%,那么B单位按应缴费额50%缴纳。
C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100人,没有安置残疾人,残疾人安置比例为0,那么C单位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优惠政策二
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温馨提示
免征优惠仅适用于企业,包括新办和存量企业,非企业不能享受。
举例:
如D单位是一家民办幼儿园,在职职工人数为29人,因为D单位不属于企业性质,那么D单位不能享受30人以下免征政策。
如E单位是一家小五金企业,在职职工人数为29人,那么E单位免征残保金。
缴费人
好的,我赶紧把这个政策延续的好消息告诉其他财务人员。那若是企业已经在2023年缴费,能办理退费吗?
可以的。根据公告第三条规定: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税务人员
来源:镇海税务、宁海税务
一审:骆冰、童慧慧 二审:金鑫、林永飞
三审:施树声 四审:周承颖
相关帖子
•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指南(操作篇)来啦!
•
2月21日起个税年度汇算即可预约办理!“三步走”教您如何操作
•
喜报!湖州税务再获荣誉
•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指南(政策篇)来啦!
•
喜报!湖州税务这些集体和个人荣获表彰
•
【媒体视点】《浙江日报》刊登《创新机制“诚”服务 厚植兴业“信”沃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