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
季度预缴申报表
操作指引及问题解答

申报指引
步骤一: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登录(新版登录可查看操作手册)


提示:
登录需进行2次验证,均有账号密码、APP扫码、短信验证等多种方式可以选择


步骤二:点击【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

步骤三:在申报列表中选择: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打开进行填写

步骤四: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对应表单进行填报,注意:主表《A200000》中“优惠及附报事项相关信息”、“预缴税款计算”相关栏次及项目需如实填写完整


步骤五: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进行【全申报】即可。完成申报后,需要缴纳税款的,带出缴款方式选择完成缴款,请在申报期截止日前完成缴纳,以免产生滞纳金。

常见问题解答
1.2023年度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的期限?
正常情况下申报纳税期限截至申报当月15日,特殊情况有:4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7日;7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7日;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2.分支机构自行申报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自行申报时,不得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如何判断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指标?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4.小型微利企业如何预缴申报?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若按相关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END
供稿|古城区税务局
审核|市局所得税科
统筹|赵菊英
初审|和文宏
复审|杨光鸿
终审|沙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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