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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土税采集及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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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8 02: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房土税采集及申报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89293&idx=2&sn=cf2c36d0abc02677ec71a85fdfcc3d2f&chksm=8325cb26b45242300c9ce0fa94688965cae11cf890edf730e01f66312d11c0530e45e7b20c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07 16:50
二维码: -



房土税采集及申报操作指引



  第一步: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新增土地】逐项录入基本信息(*为必录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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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保存成功后提示“信息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点击【确定】跳转后采集应税明细→选择正确的土地等级→【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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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减免,请在【减免税信息】栏中点“+”增行后选择相应减免。



  另外您也可以通过点击选择需要维护的应税记录,点击【维护应税明细】进入税源信息维护界面。


第三步:【新增房产】→【房屋所在土地编号】→【获取】→选择房屋坐落的宗地编号→点击【确定】后,逐项录入基本信息(*为必录项)→【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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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步:保存成功后提示“信息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点击【确定】跳转后采集应税明细→录入房产原值、纳税义务有效期起→【保存】。





  另外您也可以通过选择需要维护的应税记录,点击【维护从价明细】进入税源信息维护界面。



  如有出租房产,需要在维护从价税源明细时候采集【出租房产原值】和【出租面积】→【保存】成功后,返回到基本信息界面选择需要维护的应税记录后,点击【维护从租明细】进入从租税源信息维护界面—逐条如实采集出租信息--【保存】。

注意:租赁到期后要及时对【维护价格明细】中“出租房产原值”进行修改。“出租房产原值”只有存在出租房产的租赁期间才需要填写数值,否则应为“0”。


  如有减免在【减免税信息】栏中点“+”增行后选择相应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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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申报。
  方法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方法二: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中直接点击申报进行跳转。



  方法三:在搜索栏中搜索【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选择正确的所属年度和税款属期(房土两税是按季申报的税种,所以税款属期应该是季度的),系统会根据企业性质自动预填“本期是否适用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请根据企业状况进行核实,如果预填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请手动选择进行更改)→勾选需要申报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下一步】。






  核对金额无误后,点击【申报】→【确定】→申报成功后跳转划款界面,选择后进行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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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您也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直接点击【税源采集】会跳转到税源采集界面进行税源采集后,再进行申报。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瓦房店市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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