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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解答——减税退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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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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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8 01: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成都税务
标题: 问答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问题解答——减税退税类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M4OTMwNQ==&mid=2650270906&idx=6&sn=d6c2c7bf0247b4cd78e4eecafaccd854&chksm=889110ecbfe699fa89a6c242b1d6bb11b765d051072f19b8bddd26656d13493839fbaaaa229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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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4-0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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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问:预缴时候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候进行退税吗?可以抵税吗?

答: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避免占压纳税人资金,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政策依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第二条。

02
问: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总机构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第一条第二款。

03
问: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可以和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吗?

答: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如高新技术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一样,都是属于低税率减免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同时减少税基)。企业如果同时符合这二者优惠条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享受。

政策依据:《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

04
问: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如何处理?

答: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政策依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第六条。

05
问: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呢?

答: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才会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税政策,都是针对盈利企业而言的。对于亏损的小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亏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政策依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

06
问: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有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吗?年报时如何申报享受?

答: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三、加计扣除(四)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栏次填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07
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备案吗?

答: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08
问:高新技术企业(或西部大开发)优惠和农林牧渔免税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吗?

答: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一条及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既符合西部大开发15%优惠税率条件,又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在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期内,可以按照企业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2.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不能叠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按优惠税率减半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应在A107040第29行进行调整。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09
问:小型微利企业填报不了《期间费用明细表》呢?

答: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10
问:汇算清缴时申报表选择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之后,股东信息无法填写,但是又是必填项目,该如何申报呢?

答: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

11
问: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时主表如何填报?

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可减少填报收入、支出表及期间费用表。填写好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后,进入表单填报,申报步骤与一般企业一致。

12
问:免税收入如何申报?没有及时申报享受到的优惠可以补充享受吗?如何申报?

答:可通过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申报,未及时申报的可在相关政策规定时间内更正其相对应年度的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13
问:享受农林牧渔免税的项目如何填报申报表?

答:农、林、牧、渔业项目在以下优惠事项中选择填报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农产品初加工;9.远洋捕捞;10.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11.海水养殖、内陆养殖;12.其他。其中:第1行至第3行“一、农、林、牧、渔业项目”:按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分别填报,一个项目填报一行,纳税人有多个项目的,可自行增加行次填报。各行相应列次填报金额的合计金额填入“小计”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7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来源:成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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