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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月系列之三:对“税负痛苦指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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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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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兰财税海研语
标题: 税收宣传月系列之三:对“税负痛苦指数”的思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05 06:0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MzIwNTIwMQ==&mid=2247514188&idx=1&sn=bcca4c4763078efcc24776b3ae1892ed&chksm=c09b2072f7eca964da88ece7651c2dc50e39edc749a92a9f98b367cc683db7b7b9a5dba5970f#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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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负痛苦指数”的思考
(第1543期)
2009年,《福布斯》杂志发布“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名”,其中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159,排名全球第二,仅次于法国,由此引发“中国税负究竟高不高”的热议。事实上,自2005年《福布斯》开始统计该数据以来,中国“税负痛苦指数”持续高居该榜单前列,2015年最新发布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名”显示,中国继续排名世界第三,亚洲第一。  
图1 2009年《福布斯》“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名”
《福布斯》关于“税负痛苦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将一国的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险税(费)、增值税(或销售税)等的最高边际税率加总得到。结合我国税法,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为25%,则该税种的“痛苦指数”为25。依此类推,个人所得税的“痛苦指数”为45;增值税的“痛苦指数”为17;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痛苦指数”为49;个人社会保险费的“痛苦指数”为23,各税种“痛苦指数”之和为我国的“税收痛苦指数”,即159。《福布斯》对“税痛指数”的计算方法至少存在两方面的缺陷:
首先,直接采用最高边际税率衡量某一税种的“痛苦指数”并不具有普适性。诸如采取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45%的最高边际税率仅对极小比例的纳税人适用,无法反映大部分公民主观的税感。根据《2022年中国统计年鉴》,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128.10元,由此计算出月平均可支配收入仅为2927.34元,远达不到个税最高边际税率征收标准。另外,我国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常年维持在10%左右。2017年,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推算,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是1.53亿人;2018年我国提升个税起征点后,缴纳人数锐减至6512万人。可以发现,税率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税负水平
其次,片面地使用税率高低评价税负水平将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和用税主体的有机统一体分裂开了,忽略了公民从公共产品与服务中获得的效用。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税收是纳税人为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承担的成本,纳税主体通过缴税的方式委托征税主体(政府)向其提供市场中无法购买到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现代财政之父”马斯格雷夫在其著作《财政理论与实践》中指出“政府征税应保证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即税收的财政原则。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必须有充裕的财政收入,因此税收最基本的职能是取得财政收入,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其宏观调控的作用机制。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衡量公民的“税负痛感”,我国学者也尝试对“税负痛苦指数”计算方法进行修正。如周强(2011)将基尼系数纳入“税痛指数”的计算公式中,通过计算权重,提出税痛指数=宏观税负×40%+(1-福利支出÷财政支出)×20%+(1-工资÷国内生产总值)×15%+劳动者税率×15%+基尼系数×10%,基于此公式计算出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为0.4664。庞凤喜和潘孝珍(2013)认为,税负痛感指数等于政府来自国内的全部收入与政府民生支出的比值。以此测度的2010年全球58个国家的“税负痛感指数”中,中国为1.225,排名全球第二十位,略高于27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1.216。
相比于“税负痛苦指数”,宏观税负率作为学界主流衡量税负的指标,能更加客观地体现一国整体的税收负担情况。从小口径宏观税负率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值来看,十二年以来,我国宏观税负率持续稳定在20%以内,且自2012年以后继续降低(见图2)。我国2009年首次提出结构性减税,2013年和2016年施行稳定宏观税负与降低宏观税负的税收政策,此后开始落实持续的减税降费政策,例如“营改增”、降低增值税税率、提升个税起征点等政策,显示出我国税收负担日趋合理。另外,根据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公布的2018年政府财政统计数据,与全球主要几个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宏观税负率(18.5%)与美国(18.9%)基本持平,低于法国、英国和德国等欧洲国家(见图3)。

图2 2009-2021年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率
图3 2018年全球7个国家小口径宏观税负率
不可否认的是,对“税负痛苦指数”的广泛议论折射出我国纳税人意识的觉醒,只有保证纳税人的义务与权利对等时,才能减轻“税负痛苦”。17世纪法国重商主义学者柯尔贝尔说,“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未来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中,还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稳步扩大教育、医疗与社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充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同时提高财政透明度,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税用于民、税有所值”,才能将“税痛指数”转化为“幸福指数”。
参考文献
[1]周强.新税负痛苦指数分析及启示——基于中国宏观税负加权[J].人民论坛,2015,(05):82-85.
[2]庞凤喜,潘孝珍.论税负痛感指数的构建及其运用[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02):71-7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https://data.stats.gov.cn/index.htm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https://www.imf.org/en/home
作者:贾致博
指导老师:李永海

今天是贾致博同学的生日,兰财税海研语全体成员祝他生日快乐,学习进步,不忘科研初心,勇担财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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