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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审财税] 人社部重磅新规!4月起,养老金迎来2个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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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7 12: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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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东审会计师事务所
标题: 人社部重磅新规!4月起,养老金迎来2个重大变化!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06 06:5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c3MDQ4MA==&mid=2660154256&idx=4&sn=fe1193e05c4279ba6e02d133a85adec5&chksm=bdca698f8abde0996aa9b7cddf2c24dbfd604baef0f8e0b9ac3ebf8e60b991ab14490f6240f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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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备受瞩目的全国两会召开。
4月,养老金上调通知或将发布。
5月,人社部将实施重磅新规。


01
养老金调整方案即将公布
3月5日,在财政部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明确说到: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随后新华社等权威官媒也转发了这个好消息,19连涨基本可以确定了。


按照往年惯例,养老金调整方案通常是在4月公布。
提醒各位: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了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不含城乡居民。

02
鼓励群众举报,行使监督权
今年1月,人社部第49号令公布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生效日期是2023年5月1日。
这是一项新规定,对于养老金领取与发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鼓励民众积极举报、行使监督权。
也就是说,只要发现你身边存在违规领取养老金、骗取医保等行为,都可以积极举报。


那么,5月1日起,以下几类人员要当心了:
一、虚假参保,违规挂靠或违规补缴的人
领取养老金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至少要有15年,而有人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伪造资料、通过不正当手段补缴、挂靠在一个单位缴费,都属于违规。
那如何合法补缴呢?
1.首次参保时间在2011年7月1日前,也就是说在社保法实施前的人员,通常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保的。
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针对这种情况情形,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还是允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一次性补缴的。
3.由于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等原因造成职工社保年限不满足的情况,明确可以一次性补缴,不过要求比较严格。比如重庆地区要求补缴人员需要提供法院、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部门以及社保稽核部门等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才可以补缴。
二、丧失领取资格后,仍在违规领取养老金的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每年的资格认证是头等大事,目的就是核实个人养老金领取资格。
但是总有部分退休人员家属存在侥幸心理,故意隐瞒不报,以此继续冒领养老金。比如退休人员去世的,失踪超过半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本人被判刑的。
三、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共分为两种,一种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另一种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们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缴纳,也只能享受一项待遇。
由于过去在制度和信息共享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导致有的人同时参保,退休时同时领取了两份以上的养老金,这就属于违规的了。现在,全国数据联网,还想要重复领取双份养老金的,就等着被严查吧!
四、伪造身份证件和档案、提前退休的人
现在,社保档案是电子化的。以前那些年是纸质的,有些人动着歪心思,伪造身份证件谎报年龄、伪造职业、工作档案。以后大家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人都可以积极举报。
很多地区已经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10万元!


社保基金不断强化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社保的合规性不言而喻!

03
养老金测算神器



文章仅供参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北京税务、梅松讲税、税台、中国会计视野、上海税务、思维导图学税法,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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