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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1 14:43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要求,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现将调整我省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情况明确如下:
一、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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