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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随身听 |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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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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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5 01: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泰安税务
标题: 政策随身听 |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Tg5MzUwNQ==&mid=2247514559&idx=1&sn=71735b1dd724d7f1f43bb4c599db288c&chksm=fcdbcbd1cbac42c7af587ed0345f3cd9100d2dfd812fd2019cdd23253083d8108eefbe2570a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04 17:16
二维码: -



老板,您咋愁眉苦脸的?
哎,公司马上成立六年了,还是亏损状态啊。


咱们高新技术企业前景可观,我愿意跟着您继续搬砖。
今年是不是不能继续结转亏损了?那今年要更难过了。


不是的老板,国家把咱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了。
那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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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享受主体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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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员
郭俞君,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羊流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多次参加系统内外演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泰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肥城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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