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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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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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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4 13: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蓟州税务
标题: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TY2NzczNA==&mid=2699575153&idx=2&sn=92502ed870f0f88515fb27838959eb9c&chksm=ba8dec888dfa659e778d2937d48714cb9feb4f76eb4d725d15ab1c089a637031f5287ff88b1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03 15:26
二维码: -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现就延续实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相关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特此公告。
  财 政 部
  2023年3月26日


供稿:天津蓟州税务社保科
编发:天津蓟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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