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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好声音系列问答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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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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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1 15: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洛阳税务
标题: 税务好声音系列问答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教育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UwNTMwMg==&mid=2650978101&idx=5&sn=1ec0305d13a56eb28fd2f72e1326338e&chksm=84f8184cb38f915a84b3b5196ee794b42c41567762194b2558948dc23b4bc6a1e94cde81317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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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啦!洛阳税务推出“税务好声音”系列问答,帮您解答个税相关的热点问题!今天带您了解关于赡养老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



问: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扣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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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洛阳税务新媒体
责编:贺碧波 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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