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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发票,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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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3-3-31 13: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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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黄山税务
标题:
小发票,大权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MzNjQ4OA==&mid=2247509279&idx=1&sn=316680eeae98faabf051f5255a752305&chksm=97540958a023804ecf2b1b1a0cecffd66c84355da92a659f5c59f4595d12e5fb282c3794e69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9 17:15
二维码:
-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是不是常能听到这样的对话
向上滑动阅览对话
老妹儿,你订的货物已到!今天下午就发货!
好的,谢谢!能顺便把发票也邮寄给我吗!
哎呀!咱们什么关系还需要开发票呢!信不过哥了是不是!这样吧,我再给你打九折,发票就不开了怎么样?怪麻烦的!这样你好我也好.......
这可不行啊,留着这发票我还要报销呢!万一有啥问题,有发票咱也能说理是不是!这样才是你好我也好!而且咱们城区发票还能抽奖,没准好运就降临到我身上呢!
老妹儿,实话跟你说了吧,我这电脑坏了,开不了票!要不,这次就算了?下次一定开!
这样啊......那你可以等电脑修好了给我开,几天我也能等!
这一时半会可是修不好啊,我这电脑太老旧了,要不......下次!下次一定!
啊......那也行吧,对了哥,我记得有个号码叫啥来着12366......这不正好要去咨询点事,你可知道呀?
这......老妹,哥这记性差,记不太清了,但是你的发票哥牢牢记心上,放心吧,等电脑修好了,哥一定给你开,后天就能到你手上!
好嘞!那麻烦你啦!可别忘了我的发票哟!
以下这些话术,你是否也很熟悉?
“个人不能开发票”
“网上团购的套餐不开具发票”
“消费金额太小开不了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专用发票”
......
——
小发票也有大权益
——
发票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索要发票也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能够帮助消费者避免在商品购买之后需要维修退换时的许多问题。
那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发票的小知识吧,在关键时刻来维护自身权益!
01
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可以开发票吗?
——
可以!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 〔2016〕75号)第十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02
团购的优惠套餐
也可以开发票吗?
——
可以!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所以,就算是团购的套餐,商家也应该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03
消费金额太小,也能
开具发票吗?
——
当然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出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因此,商家提供商品销售服务,无论消费者消费金额大小,都应按照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04
商家可以给个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不可以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因此,商家不应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05
消费者收到发票后可通过什么渠道查询发票真伪?
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点击“我要查询”栏目,点击“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选择需要查询的发票类型进行选择查询。也可以关注“黄山税务”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发票查询”查询发票信息。消费者若对查询结果仍有疑问可持发票原件到系统提示的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06
若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也可以联系所在地税务机关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广大消费者,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蒙骗,要注意甄别真伪,向经营者索要发票,一旦发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立即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黟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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