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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税]
【20230328 每日一税】突发:小微企业统一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2.5%已成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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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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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每日一税
标题:
【20230328 每日一税】突发:小微企业统一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2.5%已成历史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8 06:59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DgwMzk3MQ==&mid=2649679712&idx=1&sn=c3bc89bd90cba2a39a4dfb8adbfea54d&chksm=883ed88cbf49519a43f518be82c33bf670128de691dc121a4e7378049c561221b9c3a0fcd9bc#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20230328 每日一税】
突发:小微企业统一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2.5%已成历史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265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3月27日,官方明确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3年3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另,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因此,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负相当于5%,25%×20%=5%。
换言之,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统一按5%征收企业所得税。
欢迎您给我留言讨论。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你的的向导,而你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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