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55
  • Tax100会员 32555
查看: 493|回复: 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7257
2020-6-17 10: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18/9/10/art_65_7727.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9-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现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发生的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本通知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本通知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9月1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