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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继续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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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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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04: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河北税务
标题: 好消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继续实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UzNTcxMQ==&mid=2653864332&idx=1&sn=6feaf8a8f1d7a1846c22059492389b0b&chksm=bd1356fc8a64dfea4e0041ca2f843693943b5f28b60ecaaadea8b6442713cf278cf8a8002da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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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继续实行!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吧!


1.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温馨提醒:我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以上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温馨提醒:对符合以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退费。
来源: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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