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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号截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申报操作及热点问答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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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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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01: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3月31号截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申报操作及热点问答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739438&idx=1&sn=72cac47fe7e9f47023ff929f90add2f5&chksm=befa84e4898d0df2df0173d016e32cc992cedebb533606f4d53be79f2b5723ffa61386e89f4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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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时间内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经营所得是指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经营所得是指: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呢?
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4.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要填报哪些申报表?
?若纳税人年度内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
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若纳税人年度内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
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填报相应表单:
(一)无综合所得,且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二)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的,填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三)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填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
(四)公益性捐赠支出选择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的,填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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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5.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B表)、年度汇总申报(C表)有哪些方式?
(一)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3.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二)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WEB端申报办理更方便哦!

6.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税款呢?
根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的申报数据,系统会自动判断计算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补缴税款,如果补缴税款,纳税人可通过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扫码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税。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01
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02
申报年度选择“2022”,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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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

04
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05
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当您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其中一处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选“是”;选“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06
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07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01
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02
申报年度选择 “2022”,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须填报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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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代办汇算清缴
01
被投资单位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实名注册后可直接进行登录操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后才能进行登录操作。
02
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页面。若已存在申报成功记录,修改公共信息时,会提示“若您修改了公共信息,则会同步修改所有已填写申报表的相应内容。对已申报成功的申报表,需要重新报送”;修改公共信息后,与之不一致的申报成功记录的“申报状态”都变更为待申报。

03
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点击投资者姓名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

(1)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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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主表商业健康保险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商业健康保险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商业健康保险明细数据。

(3)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在主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捐赠扣除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捐赠扣除明细数据。
(4)纳税人发生减免税事项,在主表减免税额字段后,点击【编辑】进行减免附表的填写,点击【新增】减免税额明细数据。
(5)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在税收协定标签页,点击【录入税收协定信息】。
(6)纳税人符合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未享受的,可添加优惠信息。
申报表数据填写完毕,点击【申报】对该条申报记录提交申报。
04
若需补缴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税款缴纳页面。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
05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点击【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代办汇算清缴
01
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02
填写申报表。
(1)填写公共信息
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2)填写投资者信息
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事项的,可填报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减免税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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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提交申报】。

03
税款缴纳。
若需补缴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缴款页面,提供4种缴款方式:
(1)【三方协议缴税】。首次使用“三方协议”缴税或更新过三方协议账户的,先点击【更新三方协议】,获取最新协议信息再进行缴款。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经签订过的,不需要重新签订。
(2)【银行端查询缴税】。界面下方显示欠税相关内容,选择投资人待缴税记录后,点击【打印】,携带打印出来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凭证上注明的限缴期限内前往商业银行柜台进行缴款。若需要重新打印,点击【作废】,作废成功后,状态变更为未打印,重新点击【打印】,携带最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银行缴款。
(3)【银联缴税】。勾选待缴款记录后,点击【立即缴款】,在银联缴款页面录入该缴款银行卡办理时使用的姓名、证件号码和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后点击【确认付款】。
(4)【扫码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生成二维码】,扫码缴税。纳税人可进行扫码缴税。
04
申报更正及作废。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启动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办税服务厅
自行办理汇算清缴、年度汇总申报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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