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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23年1号公告中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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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1号)中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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