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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即问即答(第三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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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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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4 18: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石嘴山税务
标题: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即问即答(第三十五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1OTEzMDI1Ng==&mid=2247537744&idx=4&sn=870b5359e2e6cb0a67694c853e068216&chksm=fc19e7afcb6e6eb983cccf6b8f2890c542a8d275a4de8a031112412c8af9e2b0861b7cfd453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4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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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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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三十五)





A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计提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实际发生50万元,本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000万元,请问企业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限额部分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从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强调的是实际发生可以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限额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指的是必须是实际发生的金额超过限额才能结转扣除。A公司2020年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为80万元,实际发生为50万元,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金额为0。




(来源:石嘴山税务)
编辑:王芳 | 责编:吕冬梅 | 审核: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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