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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这些信息3月31日前请您按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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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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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4 15: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汕尾税务
标题: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这些信息3月31日前请您按时报送!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EzMDI2MQ==&mid=2664691003&idx=2&sn=1df78a1beb3daad56b4d80ac3ae581d7&chksm=8b82d741bcf55e57574a3d6ae03f757626c5ea07d6c4ccd886b7b89d26c455027d69c38bd8f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3 16:47
二维码: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这些信息3月31日前请您按时报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的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按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信息。

一、需要报送的机构




(一)税务师事务所。
(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三、报送方式和流程


您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信息报送。

(一)报送年度服务报告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查看大图)

2.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进入

(点击查看大图)

3.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点击【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点击查看大图)

4.选择【年度服务报告信息】,点击【新增】

(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送专项业务报告


1.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查看大图)

2.选择【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进入

(点击查看大图)

3.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点击【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点击查看大图)

4.选择【业务报告信息】,点击【新增】

(点击查看大图)
四、温馨提示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内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和专项业务信息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的重要指标,分值50分。
对逾期报送、未报送和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情况,税务机关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取涉税专业服务信用扣分、降低涉税服务信用等级、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请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高度重视
按时如实填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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