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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VS住房租金,您分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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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4 15: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芜湖税务
标题: 住房贷款利息VS住房租金,您分清楚了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yMjgzMA==&mid=2652964266&idx=1&sn=d4c3fa542871639fb2f7ed3db1b75c74&chksm=bd36cfeb8a4146fdc87e6295ec7d5e78c62e9d66512c9395d1cc645d890f6fbd079412a440b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0 16:59
二维码: -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篇
住房贷款利息 ? 住房租金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就要到了,相信小伙伴们在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一定遇到过“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这对“双胞胎”,让人傻傻分不清。
  它们二者有什么区别呢?填报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就带大家详细认识一下它们~
它们“一母同胞”

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都属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都与住房息息相关。
它们“各有不同”



热门问题解答
关键词
只能享受一次
Q:我名下有一套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已经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现在又买了一套新房子,我可以在老房子的贷款还完后,继续用新房子去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吗?

不可以。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中就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关键词
首套贷款利率
Q:如果之前贷款的房子未填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在贷款还清后置换新房,银行给我的是首套房贷款利率,第二套房贷利息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吗?

可以。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纳税人没有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关键词
不能同时享受
Q1:我在本市贷款买了首套房,因尚未交房,我就在本地又租了一套房子用于居住,我可以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
Q2:我一直在本市租房上班,今年10月终于贷款买了首套住房,我可以1-9月享受房租扣除,10-12月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不可以。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
关键词
没有自有住房
Q:我在A市贷款买了首套房,但工作在B市并在当地租房,我可以选择享受房租扣除吗?

可以。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关键词
主要工作地
Q:我在A市租房且没有自有住房,但平时需要去隔壁B市上班。A市是省会城市,B市是人口不足百万的小城市,我能按照我实际租房地址享受省会城市的房租扣除金额吗?

不可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地租房的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主要工作地指的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所在地,如果任职受雇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不符的,以实际工作地为主要工作城市。此情况应按照实际工作地B市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关键词
住房租赁期
Q:我在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两边房屋租赁时期有重合的月份,可以叠加享受重合月份的房租吗?

不可以。纳税人在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的情形时,在填报租房信息时应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关键词
婚后住房扣除
Q1:我和我老婆都在A市工作,我婚前贷款在本地买了房子,我老婆在本地租房,现在我们结婚了,可以由我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我老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因纳税人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所以配偶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Q2:我和我老婆双方婚前各有一套贷款房子,婚后可以各扣各的住房贷款利息吗?

可以。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为市税务局
审核:芜湖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编发:芜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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