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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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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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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问答】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56678&idx=3&sn=5bf44da4230e22cf23c305b51c5c2986&chksm=803ed495b7495d8381dd7e15a300f76aab12d68b56012caa02dfe46131422b84b8585c981bc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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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3-2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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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2.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同时,单位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给予的手续费不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一条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因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应作为应税收入,计入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3.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奖励给办税会计,会计取得的手续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2019-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忘记申报,如何进行补申报?
若您现在需要补申报2019-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可在个人所得税APP补申报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目前2019-2021年度预填申报服务已暂停,请您据实填报,相关收入来源数据可在个税APP,通过”我要查询”模块,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相应年度进行查询即可。



5.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什么?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小型微利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7.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那么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中,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鉴于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在判断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8.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9.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选择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之后,股东信息无法填写,但是又是必填项目,该如何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1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报收入明细表、支出明细表和期间费用明细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第三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来源:江苏税务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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